厅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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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信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群众向公安厅领导检举违法犯罪行为,要求解决问题,进行控诉、申诉,提出批评、建议,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公众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是警民互动的一个重要途径。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时限内向您反馈处理结果。在您写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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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3、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

4、当您受到或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请及时拨打当地"110"报警或至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厅长信箱"不受理报案信件。

5、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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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主题关于定我违章代码(13400)的异议
内容 您好: 谢谢您对我前个问题的回复。我就简要说明: 1)我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定期审验申领合格证的,审验和申领合格证是同一个行为过程。 2)处罚规定是:驾驶的机动车未经审验的; 注:(没有规定成 ,未经审验合格的;) 我驾的车是经审验的,等待盖章和发合格证的。现在如定我违章,是否有超越法律的规定范围之疑? 我想信法律规定是科学严谨的。我要申请复议。
发信人姓名孙兆明 公开标识可以公开
联系电话130******** 电子邮件224 ****** @qq.com
发信时间2016-11-01 04:12:48 回信时间2016-11-01 15:49:39
回复单位网安
回复信息您好:一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因此确保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符合标准是对机动车的日常维护要求,不应当仅在年检前维护车辆。二是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时间已比较宽裕。三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