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信箱

咨询须知

"厅长信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群众向公安厅领导检举违法犯罪行为,要求解决问题,进行控诉、申诉,提出批评、建议,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公众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是警民互动的一个重要途径。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时限内向您反馈处理结果。在您写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为了保证您的邮件能及时处理,请正确、完整填写个人真实资料,您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负责为您保密;

2、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3、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

4、当您受到或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请及时拨打当地"110"报警或至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厅长信箱"不受理报案信件。

5、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重复提交。

注:* 号为必填项
真实姓名: * 性别:    男     *
年龄: * 职业: *
单位:
电子邮箱: * 手机号码: * 请如实填写,以便接收平台短信提示
来邮人地址:
问题发生地: 发送部门:
身份证号: *
县以下地址:
标题: *
内容:
提问时,请注意用词要言简意赅,提问内容不要超过2000字。
设置密码: * 此为写信人状态、过程及结果查询密码
确认密码: *
*验证码: (点击图片刷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主题请公安机关给予证明我是我!
内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及相关负责人: 本人柳强,公安机关核发身份证号码:652323197312230012,现户口登记机关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新市区分局,户号:650104033047768。 鉴于当前维稳与反恐压力,原本不愿烦扰,但简单的妻子落户,重复往返,实在没有办法!请公安机关给予开具“我就是我”的证明,以下为事情事实经过。 本人于2016年8月24日早,按前期去现场咨询的要求备好材料,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排队领号;3087,在等候办理过程中,按要求向咨询人员问询所协材料是否齐全,核对后,因缺部分原件的复印件,并去接妻同来户政大厅现场,于13时左右返回大厅已过号,当时不发号,重新发号问咨询台人员告知时间为14时30分,为避免再次往返,遂前往户口窗口问询,原话为:“麻烦您给看一下,材料是否齐全,全的话我现在排队取号再办”,同时在窗口办理落户的一男同志,也主动同意先把我材料看看,窗口工作人员态度不好的直接让去问咨询台;又重复上述原话后,让询8号窗口;8号窗口无人,又重复上述原话后,很不耐烦的让去找主任,找到主任后,重复上述原话后,主任说我在窗口骂人了,发脾气了;后无奈,还是按要求再次向咨询台出具所有材料,这时咨询台告知本人结婚证上身份证尾号与身份证尾号不一样(2002婚字第28号,当时公安机关核发身份证号码为652323731223003),同时又一起到主任处,告知是民政上搞错的,办不了,你去找民政;要不然你就到旁边上访;遂去,锁门,按门上所示电话拨打(13:36)无人接听。 既然拒绝办理,在本人要求按程序出具书面答复未获同意后,于是在号机前继续等待重新排号,有自称是指导员告知先不排队随其去室内解决,其只谈结婚证上的身份证件号与身份证上的号不一致,是民政写错了,你去找民政,还是办不了(这时有主任在边用手机录像,旁边疑似有便装人员说我扰乱公共秩序);本人也向指导员讲了,一直以来,所持身份证号码均为公安机关所核发,我是你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公安分局辖内居民,你去让我找谁证明我就是我?!后在本人已在一再要求下,开具了《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内有“柳强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与现在二代证身份证号码不符,需出具二个身份证是同一人的证明,加盖户口专用章”字样,后与妻离开户政大厅. 接(2) 致礼 投诉人:柳强 2016年8月24日
发信人姓名柳强 公开标识可以公开
联系电话153******** 电子邮件637 ****** @qq.com
发信时间2016-08-24 20:13:25 回信时间2017-01-17 11:39:05
回复单位网安
回复信息您好,结婚证中的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号码不一致,需到民政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工作人员态度问题可向市局人口支队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