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信箱

咨询须知

"厅长信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群众向公安厅领导检举违法犯罪行为,要求解决问题,进行控诉、申诉,提出批评、建议,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公众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是警民互动的一个重要途径。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时限内向您反馈处理结果。在您写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为了保证您的邮件能及时处理,请正确、完整填写个人真实资料,您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负责为您保密;

2、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3、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

4、当您受到或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请及时拨打当地"110"报警或至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厅长信箱"不受理报案信件。

5、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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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主题开无犯罪证明的投诉
内容厅长你好,我的户口在乌鲁木齐是集体户口,实际居住地昌吉市华尔兹音乐城,户口在钻石城派出所昆明路社区警务室管理,现在我要把户口转到昌吉建国路派出所,建国路派出所需要我出具户籍所在地的无犯罪证明,乌市昆明路社区民警不给我开无犯罪证明,他说要在实际居住地开,但是建国路派出所非要乌市开证明,请问这个证明谁开,乌市和昌吉我都跑了两次了,两边推都不给开,实际居住地的民警也不给开,我的户口怎么才能转走。
发信人姓名李新元 公开标识可以公开
联系电话181******** 电子邮件272 ****** @qq.com
发信时间2016-05-18 14:06:19 回信时间2017-06-30 18:43:17
回复单位网安
回复信息2016年8月3日,公安部等12个部门出台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开具“无犯罪证明”记录的范围,请向昌吉州公安局治安部门反映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