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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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信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群众向公安厅领导检举违法犯罪行为,要求解决问题,进行控诉、申诉,提出批评、建议,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公众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是警民互动的一个重要途径。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时限内向您反馈处理结果。在您写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为了保证您的邮件能及时处理,请正确、完整填写个人真实资料,您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负责为您保密;

2、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3、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

4、当您受到或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请及时拨打当地"110"报警或至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厅长信箱"不受理报案信件。

5、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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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主题子女投靠落户咨询
内容父母户口在乌市,现在我想落户在父母户口上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有什么条件限制?
发信人姓名马敏 公开标识可以公开
联系电话181******** 电子邮件yuz ****** @yeah.net
发信时间2016-01-22 16:39:12 回信时间2016-01-25 18:15:58
回复单位网安
回复信息你好,子女投靠父母:1.子女的落户申请2.户籍证明(须注明父母亲与子女的关系3.父亲或母亲的户口薄、身份证4.户籍调查报告5.申请入户审批表6.16周岁以上的子女,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情况证明7.未婚证明8.与投靠人、被投靠人谈话笔录9.各省级或全国人口库信息单10.《办理户口回执单》。1.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取消父母在本市落户时间的限制;2.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子女可投靠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