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信箱

咨询须知

"厅长信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群众向公安厅领导检举违法犯罪行为,要求解决问题,进行控诉、申诉,提出批评、建议,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公众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是警民互动的一个重要途径。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时限内向您反馈处理结果。在您写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为了保证您的邮件能及时处理,请正确、完整填写个人真实资料,您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负责为您保密;

2、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3、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

4、当您受到或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请及时拨打当地"110"报警或至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厅长信箱"不受理报案信件。

5、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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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主题居住证办理
内容您好,我是公司用人,公司地址在疏勒县山东物流园,请问我应该去哪里办理居住证,多久可以下来,因为车子急着上牌照,有没有什么快捷的方法?
发信人姓名甘文奔 公开标识可以公开
联系电话182******** 电子邮件www ****** @qq.com
发信时间2016-01-14 00:56:24 回信时间2017-01-16 11:07:18
回复单位网安
回复信息您好,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居住证申领办法》,年满十六周岁以上,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可申领居住证。个人申领的申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住所证明到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填报个人信息申领居住证。 集体申领的由用人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如实填报申领人个人资料,持申领人员名单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或主要工作地居住证受理点集体申领。 不满49岁的已婚女性申领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原户籍所在地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未满16周岁子女应当由监护人持子女户口薄或身份证代为申领。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回居住证并注销:(一)持证人死亡的;(二)取得居住地常住户籍的;(三)持有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居住证的;(四)被劳动教养或判处刑罚的;(五)持有人有严重不良信誉记录的;(六)其它不符合持有居住证条件的; 如居住证信息发生变化,向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变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