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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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信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群众向公安厅领导检举违法犯罪行为,要求解决问题,进行控诉、申诉,提出批评、建议,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公众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是警民互动的一个重要途径。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时限内向您反馈处理结果。在您写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为了保证您的邮件能及时处理,请正确、完整填写个人真实资料,您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负责为您保密;

2、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3、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

4、当您受到或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请及时拨打当地"110"报警或至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厅长信箱"不受理报案信件。

5、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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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主题关于自治区公安厅人员回复信息的问题
内容前几天我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官网上看到一篇文章,其文章发表于2013年12月26日,其内容是关于微信公众号“库尔勒110”。然而当我微信打开搜索公众号“库尔勒110”时,里面并无回应。而且其公众号里发表的文章有一篇标有不实信息的文章。我就此事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官网里写信给网安,你们的回复你们可以自己看。我关注其公共号的目的一方面是报警,另一方面是看一些资讯。当然!我知道拨打110报警电话的方式去报警。你们的回复也过于草率了吧!老百姓要的是怎么解决问题,而不是一语带过。公安厅发的文章,也确实有这个公众号。我这里也有截图信息。做不到的事情你发出来干啥?让人看笑话的吗?
发信人姓名马敏 公开标识可以公开
联系电话183******** 电子邮件103 ****** @qq.com
发信时间2019-12-28 03:18:07 回信时间2020-01-08 16:25:26
回复单位厅长
回复信息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收到。上封信件中网安部门回复无差错,遇有紧急警情请直接电话拨打110报警,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有关“库尔勒110”微信报警平台文章为2013年12月26日发布新闻稿件,距今已有6年之久。根据“新闻是对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这一定义,在文章在发布当时信息是真是有效的。2019年10月,库尔勒市公安机关已向腾讯公司提交了注销申请,因注销需一定审批流程和工作时间,故而出现了您在12月份仍然能查询到公众号但无响应的情况。为避免再次发生阅读理解偏差的情况,我们已对文章做下架处理,并协调腾讯公司加快注销办理。感谢对本网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