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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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信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群众向公安厅领导检举违法犯罪行为,要求解决问题,进行控诉、申诉,提出批评、建议,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公众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是警民互动的一个重要途径。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时限内向您反馈处理结果。在您写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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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您受到或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请及时拨打当地"110"报警或至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厅长信箱"不受理报案信件。

5、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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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主题关于车辆违停定义及标准
内容本人车辆于2019.11.16日在经一路东巷道路左侧停车(由北向南方向),车辆左侧轮胎是骑在树田中,右侧轮胎是骑在路基石上,并未占用道路停车及影响社会车辆行人通行和消防通道,被咱们交警同志连续贴两张罚单,一张是2019.11.17号另外一张是2019.11.20号,车辆在此期间并未启动过,(因本人在15号至19号在外地出差)。在此我有两个疑问,第一:车辆违停的具体标准是什么,第二:车辆在停放期间为启动过可以连续贴罚单么?(我这里的连续指中断型的,如今天贴完隔一天再贴)
发信人姓名丁启凯 公开标识可以公开
联系电话182******** 电子邮件954 ****** @qq.com
发信时间2019-11-21 19:42:32 回信时间2019-11-26 10:26:33
回复单位交警
回复信息1、不按规定停车的违法内容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根据2019年11月17日和20日的违法照片可以明显看出车辆有使用过的痕迹,同时车辆积雪被清理,发现自己违法的同时任然继续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