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信箱

咨询须知

"厅长信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群众向公安厅领导检举违法犯罪行为,要求解决问题,进行控诉、申诉,提出批评、建议,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公众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是警民互动的一个重要途径。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时限内向您反馈处理结果。在您写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为了保证您的邮件能及时处理,请正确、完整填写个人真实资料,您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负责为您保密;

2、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3、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

4、当您受到或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请及时拨打当地"110"报警或至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厅长信箱"不受理报案信件。

5、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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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主题疆外户籍的学生可否办理临时身份证?
内容昨日,身份证丢失,又正值研究生考试现场确认,特请问,疆外户籍可否在乌市办理临时身份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发信人姓名马振东 公开标识可以公开
联系电话150******** 电子邮件167 ****** @qq.com
发信时间2019-11-01 15:22:36 回信时间2019-11-02 11:43:42
回复单位治安
回复信息您好,因您的电话关机,特在平台回复。临时身份证明只针对类似住宿、乘坐交通工具情形下使用,如住宿,请前往住宿地所在派出所申请开具证明,乘坐火车、飞机,请前往火车站、飞机场申请,如因考试,临时身份证明没有证明效力,请在就近分局申请异地补办身份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