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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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信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群众向公安厅领导检举违法犯罪行为,要求解决问题,进行控诉、申诉,提出批评、建议,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公众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是警民互动的一个重要途径。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时限内向您反馈处理结果。在您写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为了保证您的邮件能及时处理,请正确、完整填写个人真实资料,您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负责为您保密;

2、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3、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

4、当您受到或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请及时拨打当地"110"报警或至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厅长信箱"不受理报案信件。

5、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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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主题致塔县人民警察的感谢信
内容我是一名来自四川成都的游客,今年9月25日,我跟团来到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旅游,当天傍晚我因高反在塔什库尔干路街边几近晕倒,幸而遇到附近巡逻的当地警察,将我送回酒店,其中一名高姓警官还专程去药店为我买来了抗高反的红景天口服液,并坚决不收取药钱。相比于对我不闻不问的旅行社导游,塔县警方的帮助给独自一人来新疆旅行的我带来了莫大的温暖和感动,让我真真切切在祖国遥远的西部边疆体会到了警民一家亲。因为第二天一早我就跟团离开,未能前往塔县公安局向帮助我的警察同志们当面致谢,一直深感遗憾。如今假期结束,我也回到了成都,非常希望能够借助“厅长信箱”向驻守在帕米尔高原上的警察同志们转达我的感谢。塔县不仅有壮美的自然风光、悠久的人文历史、多彩的民族文化,更有一群时刻心系群众、无私助人的最可敬可亲的人民警察。谢谢您,我叫不出名字的警察同志们!
发信人姓名田欣 公开标识可以公开
联系电话130******** 电子邮件txi ****** @126.com
发信时间2019-10-08 16:11:13 回信时间2019-10-08 19:08:12
回复单位厅长
回复信息您好,感谢您对新疆公安工作的认可和对新疆公安民警的点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新疆公安不变的宗旨,我们将继续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职责使命。希望您多向身边的朋友宣传大美新疆,热情好客的新疆人民欢迎您再来旅游观光。祝您工作顺利、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