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信箱

咨询须知

"厅长信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群众向公安厅领导检举违法犯罪行为,要求解决问题,进行控诉、申诉,提出批评、建议,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公众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是警民互动的一个重要途径。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时限内向您反馈处理结果。在您写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为了保证您的邮件能及时处理,请正确、完整填写个人真实资料,您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负责为您保密;

2、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3、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

4、当您受到或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请及时拨打当地"110"报警或至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厅长信箱"不受理报案信件。

5、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重复提交。

注:* 号为必填项
真实姓名: * 性别:    男     *
年龄: * 职业: *
单位:
电子邮箱: * 手机号码: * 请如实填写,以便接收平台短信提示
来邮人地址:
问题发生地: 发送部门:
身份证号: *
县以下地址:
标题: *
内容:
提问时,请注意用词要言简意赅,提问内容不要超过2000字。
设置密码: * 此为写信人状态、过程及结果查询密码
确认密码: *
*验证码: (点击图片刷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主题携带无人机进疆
内容自驾进疆能否携带无人机,检查站是否有权扣留。所携无人机型号及规格依法无需像民航部门备案
发信人姓名江宁一 公开标识可以公开
联系电话186******** 电子邮件142 ****** @qq.com
发信时间2019-09-28 21:05:31 回信时间2019-10-02 16:46:28
回复单位治安
回复信息首先感谢您对公安机关工作的理解和对新疆稳定做出的积极贡献。1、需持有无人机驾驶证照。2、需依法依规飞行,严格遵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10号令相关规定。3、需在民航局系统内进行实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