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信箱

咨询须知

"厅长信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群众向公安厅领导检举违法犯罪行为,要求解决问题,进行控诉、申诉,提出批评、建议,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公众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是警民互动的一个重要途径。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时限内向您反馈处理结果。在您写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为了保证您的邮件能及时处理,请正确、完整填写个人真实资料,您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负责为您保密;

2、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3、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

4、当您受到或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请及时拨打当地"110"报警或至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厅长信箱"不受理报案信件。

5、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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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主题张家界中国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其员工团伙作案,实施旅游消
内容张家界中国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该业务员兼职导游员马菲菲13319825351,财物人员马玲13325539677),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诱导游客并收取高价位旅游线路费用,然后低价再转到 新疆旅行在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接待旅游服务以赚取差价,造成旅游消费纠纷的假象。他们团伙作案分工明确,发布旅游虚假信息,利用虚假过期的旧版本合同诱导消费, 从而达到实施诈骗目的。 1、本人与该公司签订合同后(7.19-7.30北疆12日游 ,合同编号0001036)却被转到其他旅行社接待,事后被新疆文化厅相关人告知此合同是过期旧版本合同。有合同和刷卡电子凭证。 2、诱导我们消费他们推荐的12天高品质新疆游,报价5880元每人,并告知说我们查到的网上其他旅行社报价4980元的不可靠,不要相信。(有微信截图,电话录音为证) 3、我们被转卖的其他旅行社后 (接待我们的旅行社是:新疆旅行在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李熙璇,导游号MFS3386U,旅游车牌新A.B7333),发现其他成年人参与的12日游的团费4980元每人。再与张家界新疆分公司人员联系时全部失踪。(该业务员兼职导游员马菲菲13319825351,财物人员马玲13325539677,有截图为证) 4、也将相关材料同步投诉到12301,并已经受理。 希望公安部门能够予以重视此类案件,这不是简单的旅游消费纠纷问题,他们公司以及相关人员是有计划有组织的团伙诈骗行为。希望公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营造新疆干净美丽的旅游环境,给人消费安全感。
发信人姓名陈知泰 公开标识可以公开
联系电话138******** 电子邮件czt ****** @163.com
发信时间2019-09-28 13:25:00 回信时间2019-09-30 12:50:36
回复单位厅长
回复信息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经济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请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