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信箱

咨询须知

"厅长信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群众向公安厅领导检举违法犯罪行为,要求解决问题,进行控诉、申诉,提出批评、建议,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公众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是警民互动的一个重要途径。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时限内向您反馈处理结果。在您写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为了保证您的邮件能及时处理,请正确、完整填写个人真实资料,您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负责为您保密;

2、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3、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

4、当您受到或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请及时拨打当地"110"报警或至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厅长信箱"不受理报案信件。

5、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重复提交。

注:* 号为必填项
真实姓名: * 性别:    男     *
年龄: * 职业: *
单位:
电子邮箱: * 手机号码: * 请如实填写,以便接收平台短信提示
来邮人地址:
问题发生地: 发送部门:
身份证号: *
县以下地址:
标题: *
内容:
提问时,请注意用词要言简意赅,提问内容不要超过2000字。
设置密码: * 此为写信人状态、过程及结果查询密码
确认密码: *
*验证码: (点击图片刷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主题沙依巴克区晨曦小区红绿灯
内容尊敬的交警您好,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晨曦小区清河路口和克拉玛依西街路口交接处缺少红绿灯一盏,经常有人流走动,非常影响市民出行安全,而且交警执勤的时候也没有相应的交警站台,现在乌鲁木齐正在建设文明城市,扫黑除恶是一方面,但是如果能够将问题防范于未然,会更加便于行人出行,也更能体现处城市的文明程度。如果城市的文明程度只能靠将人性的恶放大,那么社会也不会有更大的进步。希望管理者能够兼听。
发信人姓名戴琳 公开标识可以公开
联系电话177******** 电子邮件dar ****** @hotmail.com
发信时间2019-05-13 18:05:14 回信时间2019-05-17 16:50:09
回复单位交警
回复信息经与戴女士沟通,她提出两个建议:一是克拉玛依西路与清河路路口北侧无行人过街信号灯,经现场勘察,应在路口北侧东西方向斑马线处增设人行横道信号灯,乌鲁木齐市支队已将此路口信号灯改造列入计划,待信号灯改造项目招标完毕后,及时进行完善。二是戴女士建议在清河路-克拉玛依西路路口增加一处南北方向的行人过街斑马线,经现场查看,清河路-克拉玛依西路-农大东路是“双T型”错位交叉路口,交通组织困难,路口交通压力比较大,早晚高峰期间交通拥堵严重,如在清河路-克拉玛依西路路口再增设一组斑马线,则相应需要增加信号灯相位,势必加剧该路口的交通拥堵程度。且该路口东侧的克拉玛依西路-农大东路路口设置有行人过街斑马线,路口过街设施完善,两个路口距离不足30米,完全满足行人过街需求。因此,不建议在清河路-克拉玛依西街路口增设斑马线。同时,乌鲁木齐市支队将在青河路-克拉玛依西街路口斑马线处增设“行人过街提示”标志,并安排辖区执勤民警加大对该路段交通秩序整治力度,积极引导市民经农大路与克西街路口的过街设施过马路,更好地保障行人过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