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信箱

咨询须知

"厅长信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群众向公安厅领导检举违法犯罪行为,要求解决问题,进行控诉、申诉,提出批评、建议,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公众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是警民互动的一个重要途径。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时限内向您反馈处理结果。在您写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为了保证您的邮件能及时处理,请正确、完整填写个人真实资料,您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负责为您保密;

2、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3、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

4、当您受到或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请及时拨打当地"110"报警或至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厅长信箱"不受理报案信件。

5、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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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主题关于居住证申领流程的咨询
内容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办理居住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发信人姓名赵俊杰 公开标识可以公开
联系电话132******** 电子邮件132 ****** @126.com
发信时间2017-06-19 01:35:55 回信时间2017-06-21 12:05:51
回复单位网安
回复信息您好,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居住证办理工作规范》规定,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居住证受理点填报个人信息。 身份证明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临时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证明。 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用工单位公共租房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注明申请人住所的证明材料。对无上述证明材料的或其他性质的房屋,由社区(村委会)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实地走访,核实具体情况后对房屋进行登记编号管理,并将此情况及时通报当地土地或房屋管理部门。 申请办理有效期为2年居住证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所在居住地(市县范围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证明或签订1年以上用人合同及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居住所在地市县范围内); (2)以经商、购房、长期租房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房产证明、租赁时间为一年以的租赁房屋合同(实际居住6个月以上)等相关证明材料; (3)以人才引进为由申请办理的,需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4)以购房、投资兴办企业、经商、人才引进为由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申请的,申请人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5)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所需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