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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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信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群众向公安厅领导检举违法犯罪行为,要求解决问题,进行控诉、申诉,提出批评、建议,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公众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是警民互动的一个重要途径。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时限内向您反馈处理结果。在您写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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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您受到或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请及时拨打当地"110"报警或至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厅长信箱"不受理报案信件。

5、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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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主题新疆交警对于违法车辆的拖车费用是否合理
内容我因为在乌鲁木齐附近无证驾驶轮式装载机,被达坂城交警大队交警处以罚款两千,行政拘留三天的处罚。车辆在驶向交警大队路上发生故障熄火,然后交警叫来拖车,将故障车辆拖到了交警队,对于处罚措施我没有任何异议,但是缴纳罚款时,却被交警队民警告知还需向拖车方缴纳三千七百元的拖车费用,且没有任何收费收据,但是车辆被拖到交警队的距离还不足两公里,面对这种不合理收费情况,我完全有理由怀疑民警在拖车方这边吃回扣,我是否应该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发信人姓名单多智 公开标识可以公开
联系电话131******** 电子邮件104 ****** @qq.com
发信时间2017-06-09 17:58:54 回信时间2017-06-16 18:59:21
回复单位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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