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信箱

咨询须知

"厅长信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群众向公安厅领导检举违法犯罪行为,要求解决问题,进行控诉、申诉,提出批评、建议,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公众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是警民互动的一个重要途径。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时限内向您反馈处理结果。在您写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为了保证您的邮件能及时处理,请正确、完整填写个人真实资料,您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负责为您保密;

2、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3、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

4、当您受到或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请及时拨打当地"110"报警或至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厅长信箱"不受理报案信件。

5、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重复提交。

注:* 号为必填项
真实姓名: * 性别:    男     *
年龄: * 职业: *
单位:
电子邮箱: * 手机号码: * 请如实填写,以便接收平台短信提示
来邮人地址:
问题发生地: 发送部门:
身份证号: *
县以下地址:
标题: *
内容:
提问时,请注意用词要言简意赅,提问内容不要超过2000字。
设置密码: * 此为写信人状态、过程及结果查询密码
确认密码: *
*验证码: (点击图片刷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主题交警为什么故意拖两年出事故认定书?国法何在?
内容我叫刘秀云,新疆博乐第五师89团人,今年70岁。身份证号:652701194609244829,手机号:15739081329,柴志刚无照驾驶别人车,带着一个女人抱着一岁多小男孩,驾驶一辆小面包车新E48253自东向西行驶快到邮局门口突然一个90度的转弯将站在邮局北门东侧草坪处我家小区右侧刘秀云撞翻在地,(此时于忠车自西向东行驶同时到那里)我当时就不醒人事,重伤;老人生死不管,交警两小时来到事故现场,不拖车、也不追纠肇事司机无照驾驶的责任,说叫交400元钱拖车呢?拖车费也不要了?这是为何呢?还故意把柴志刚放跑,还把李雪莲和派出所于亮问柴志刚要的行车证,交警队不知什么时候就把行车证还给了肇事司机柴志刚呢?交警队还给柴志刚办理的新驾照,硬是当众说是“车上无身份证有过期驾照抱小孩的女人杨玲(13809992441)开车撞的”;事故发生后听交警说杨玲把手机号换了约两年之久;消失了约两年之久,(其实杨玲一天也没有离开过那个地方,是否手机号换了也是交警交的呢?)这期间我一个70岁的老人多次到博乐州交警队告、兵团公安局告、中央公安部告、妇联、信访局、中纪委等告;两年后才把交通事故认定书拿到手,望中央公安部领导追纠博乐市刘群生队长的交警队责任,不作为,故意放走肇事司机,拿着国家法律当儿戏?不按国家《道路交通法》该在10-15个工作日出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吗?(证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6527210201201150号。假若按你们交警说的柴志刚有驾照,你们交警队导演这一出又为何因?还是受谁指使呢? 诉求:要求博乐市交警队故意拖两年才出事故认定书认定书,要求追责?交警说杨玲把手机换了,交警是怎么知道的?是交警教的?到现在杨玲未赔偿我一分?杨玲13809992441这个手机号你们交警为什么叫她换了?杨玲既无身份证 有的只是过期驾照能算数吗?纪委都调查全团都知道是柴志刚撞的,故意拖两年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队还给无昭驾驶撞人出了车祸的柴志刚办了一个新驾照,这又是为什么呢?难道这一切都是你们交警队谋划好的?要求赔偿我所有费用共计10万元?
发信人姓名刘秀云 公开标识可以公开
联系电话157******** 电子邮件205 ****** @qq.com
发信时间2017-05-09 12:18:46 回信时间2017-06-27 16:50:50
回复单位网安
回复信息请您向交通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