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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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信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群众向公安厅领导检举违法犯罪行为,要求解决问题,进行控诉、申诉,提出批评、建议,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公众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是警民互动的一个重要途径。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时限内向您反馈处理结果。在您写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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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主题反映目前疆内刑满释放人员出行难问题
内容尊敬的公安厅领导您好: 我叫赵龙,身份证号码是:652323198804150013,我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因在2005年2月4日当天,触犯了刑法,被乌苏市人民法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由于当时还未满十八周岁,便在乌鲁木齐少管所服刑,一年后调入新疆第三监狱服刑,后因在监狱中表现突出,遂减刑10个月,于2009年4月1日刑满释放,释放后,我牢记党和国家的政策,吸取曾经年幼无知所犯下的过错,遵纪守法,重新做人,给自己的目标就是要做一名对社会、对家庭有贡献的人。 从09年刑满释放那天起一直到今年3月初,在我来库尔勒之前的日子里,我一直遵纪守法,从未触碰过任何法律底线,可是目前我在过任何卡点盘查时总是被拒,民警告知我说,我是橙色人员,危险等级是B,随后我咨询了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得知那里我的信息是正常,可是我本人最近会在巴州工作一段时间,我担心会因为行动不便,可能会丢了工作,本人目前从事信息化建设工作,我也很爱这份工作,既学到了知识,又为新疆的建设付出了自己的力量。 目前公司领导因为我这个原因已经表现出很为难了,我已经耽误了公司发展的步伐,拖了公司的后退。 请问尊敬的领导同志,像我这种情况,是否还有可能和其他公民一样出行生活?我的橙色人员,如何可以消除?是不是意味着像我这种刑满释放人员就不能出门打工?或者是说我们这辈子就不能再去除了家其他的城市生活工作?我在前几天已咨询过当地派出所(呼图壁城镇派出所),他们告诉我,在他们那里查不出我的橙色信息,所以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处理。 希望领导能解决一下这类问题。
发信人姓名赵龙 公开标识可以公开
联系电话138******** 电子邮件974 ****** @qq.com
发信时间2017-03-16 02:17:57 回信时间2017-06-27 12:45:57
回复单位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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