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信箱

咨询须知

"厅长信箱"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群众向公安厅领导检举违法犯罪行为,要求解决问题,进行控诉、申诉,提出批评、建议,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公众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是警民互动的一个重要途径。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时限内向您反馈处理结果。在您写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为了保证您的邮件能及时处理,请正确、完整填写个人真实资料,您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负责为您保密;

2、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3、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

4、当您受到或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请及时拨打当地"110"报警或至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厅长信箱"不受理报案信件。

5、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请不要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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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主题户口迁移办理户籍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容你好,我现在想把户口从乌鲁木齐迁到哈密,哈密这边需要我提供户籍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我想问到派出所办理这两个证明需要个人提供什么材料?我的户口是在新市区的集体户口
发信人姓名赵德前 公开标识可以公开
联系电话150******** 电子邮件345 ****** @qq.com
发信时间2017-03-13 17:29:12 回信时间2017-03-28 16:18:29
回复单位网安
回复信息您好,办理户口过程时公安机关应当核实迁移人员违法犯罪情况,各地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工作情况要求迁移人出具是否有违法犯罪证明,不需要开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