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治区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数据截止
2014年,公安厅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稳步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关键词:主动公开
2014年公安厅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和实用性,缩短发布时间,信息发布量逐年增加,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公安机关规范、公正执法。
关键词:依申请公开
2014年,公安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其中同意公开8件,发送补正申请通知书3件,不予公开1件,不完全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4件、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1件、不属于政府信息范围的1件 。
依申请公开数量大幅增长,反映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增强,积极主张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对政府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我厅为开展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在门户网站上设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专栏,公开受理机构、咨询电话、受理流程、受理表格等,并设立了投诉举报平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受理依申请公开的办事流程、规范了各类答复书的格式内容,规范了审核审查的办理程序。2014年,公安厅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针对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关键词:公开载体
近年来,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展,形成包括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多层次信息公开体系。
政府网站
2014年,全厅通过政府网站(天山警网)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2条。
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和新疆公安边防总队全年公开信息总量7742条。
微博、微信等新媒体
公安厅各部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技术,增强公开的及时性、互动性和实效性。公安厅目前共有官方微博5个,分别为:新浪@平安天山、腾讯@平安天山、新浪@新疆高速交警、腾讯@新疆高速交警、新浪@新疆经侦,目前共有粉丝733744名,全年发布信息10094条。公安厅还集合全疆各州市(地)级、市(县)级公安机关、各基层所队、民警个人微博近150个建立了新疆公安微博发布厅。微信建设方面:2013年公安厅开通“新疆高速交警”和“新疆特警”两个政务微信平台,积极开拓政府信息发布的新载体、新方法。2014年4月,公安厅开通了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平安天山”和“新疆高支队”(维文)微信,方便各族群众及时获取各类政务信息,2014年4个微信平台共发布信息1842条,其中原创信息1022条。
政务服务窗口
公安厅机关共有包括办理人口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相关业务的服务窗口14个,所有窗口都依照相关规定公布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监督渠道等信息。同时,我厅14个政务服务窗口都设有查询电话和电子触摸查询仪,公安厅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办证大厅全年发放户政办理的宣传单汉文2000余份,维文4000余份。
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的基层执法一线和窗口部门都配套设立了各种形式的“警务公开”栏,推行“阳光警务”,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公安机关规范、公正执法。
关键词: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行政审批
按照自治区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有关部署,我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和《自治区本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二)》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对所属9项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全部在网上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我厅在门户网站和自治区财政厅网站主动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内容(包括工作职责、财政核定预决算的总体情况、“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等)。
便民利民各项政策措施
2014年我厅共推出包括户籍办理、出入境证件办理、交通管理等近6项便民利民措施。
预警提示类信息及公众防范措施
2014年,面对公众关心的各类社会安全问题,我厅加大预警提示类和公众防范措施的发布,制作了《防拐宣传手册》,共发布涉及群众防拐、电信诈骗、经济犯罪、禁毒、公民防范恐怖袭击等信息63条,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发布各类防火预警提示信息1420条,进一步将打击犯罪、预防犯罪与发动群众、便民利民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