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报火警
发布时间:2013-10-28 10:07:08   发布人:

《消防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报警时要牢记以下7点:

  1、要牢记火警电话“119”,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2、接通电话后要沉着冷静,向接警中心讲清失火单位的名称、地址、什么东西着火、火势大小、以及着火的范围。同时还要注意听清对方提出的问题,以便正确回答。

  3、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和姓名告诉对方,以便联系。

  4、打完电话后,要立即到交叉路口等候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迅速赶到火灾现场。

  5、迅速组织人员疏通消防车道,清除障碍物,使消防车到火场后能立即进入最佳位置灭火救援。

  6、如果着火地区发生了新的变化,要及时报告消防队,使他们能及时改变灭火战术,取得最佳效果。

7 、在没有电话或没有消防队的地方,如农村和边远地区,可采用敲锣、吹哨、喊话等方式向四周报警,动员乡邻来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