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公安厅主持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5-11-10 17:47:27   发布人:

11月5日,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此类违法犯罪发展蔓延势头,自治区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部署自11月初我区开展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在全国同步开展,为期半年。

近年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突出犯罪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孟建柱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综合施策,严厉打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按照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自治区成立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落实责任"工作方针,以打开路,重拳出击,重典治乱,打防并举,集中侦破一大批案件,打掉一大批违法犯罪团伙,铲除一大批违法犯罪窝点,整治一批重点地区。要通过专项行动,实现发案数、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明显下降的目标,有效遏制我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发展蔓延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组织,重拳出击,迅速掀起专项行动高潮。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梳理、汇总本地已发的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及时协请公安部和内地相关省市公安机关的指导和配合。要对犯罪产业链开展严厉打击,注意发现违规违法问题,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切实做到打得准、打得狠,要用足法律武器,依法从严从重打击,让犯罪分子认识到"诈骗必被抓、被抓必严惩",确保法律效果,彰显法制权威。

各地各部门要在治理违规行为上下功夫,对违规出租电信线路、使用非实名电话卡、银行卡等7类重点违规行为,迅速开展大排查和重点治理,切实阻断电信诈骗犯罪的实施途径和渠道。要在宣传发动群众上下功夫,既要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短信提醒、柜台提示、悬挂标语等方式,又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切实帮助群众提高识别力和警惕性。

会议强调,专项行动在自治区联席会议领导下,由公安厅牵头,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强化工作衔接,确保形成打击治理合力。要切实加强警银、警企合作,互通信息,及时会商研判,打好整体仗、合成仗。要按照"边打边建、以打促建"的思路,建立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工作机制,公安机关与第三方支付公司联合工作机制和诈骗电话通报阻断机制等打击治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打击治理成效。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银监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局、兵团公安局及银行、电信等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座谈会并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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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自11月1日起开展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公安部副部长李伟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要求,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重拳出击,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及公安部有关业务局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监会、最高法和最高检等单位代表分别作了发言。省、市、县三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公安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