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39所学校获2013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发布时间:2013-09-25 11:56:03   发布人:
    9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教育厅向全区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命名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二小学等39所学校为2013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今年以来,自治区广大中小学校按照《关于开展2013-2015年度“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新公通〔2013〕35号)要求,以“学习消防知识、共创平安校园”为主题,以全面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教育能力为重点,积极引导、激励师生员工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必备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校园消防安全环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标准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落实、消防安全宣传落实。
    通知要求,被命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学校,每年至少联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达不到“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要求或发生火灾事故的学校,要及时上报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命名。同时,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基本标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坚持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常态化,努力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切实维护学校消防安全。
    自2010年度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以来,全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达到177所,各县级行政区域至少拥有1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必将推动全区各中小学校将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常态化机制建设,定期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灭火救援体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促进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