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禁毒部门对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发布时间:2013-06-05 12:36:32   发布人:

5月30日,公安厅禁毒总队副总队长张守超一行四人,对位于吉木萨尔县境内的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化工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化工公司50万吨离子膜烧碱和60万吨聚氯乙烯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每天将产生浓度为85%的硫酸27吨和31%的盐酸135吨。目前,该公司已就生产、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盐酸向安监部门申请备案。

期间,张守超副总队长一行认真听取了企业负责人有关当前生产及未来发展规划情况汇报,详细询问了该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实地查看了硫酸、盐酸储备车间及相关安全设施。

在了解基本情况之后,张守超副总队长对企业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应当主动承担起禁毒的社会责任,充分认识到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危害及自身所负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二是企业要加强和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建立各项责任制度,建立相应台帐,保存原始记录、凭证等相关材料随时备查;三是昌吉州各级禁毒部门要加强与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交流,做到既能管理好企业,又能更好地服务于企业,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谋划新的思路;四是要继续加大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检查力度,杜绝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保证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五是要加强《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使用,保证系统数据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