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号令实施前已报名但未完成考试的学员按什么标准考试?
发布时间:2013-01-06 17:05:10   发布人:

答:123号令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成绩(包括桩考)仍然有效。20131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对201311日之前通过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11日以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参加桩考或倒车入库项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