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始正式实施APEC商务旅行卡 (转载)
发布时间:2014-11-04 10:20:03   发布人: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于2003年11月开始正式实施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APEC商务旅行卡是一种多边长期签证。迄今,澳大利亚、新西兰、智利、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中国香港、中国台北、秘鲁、泰国、文莱、印度尼西亚、日本和中国等14个经济体加入了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为做好持卡外籍人员的临时住宿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APEC商务旅行卡(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以下简称"旅行卡")为卡式证件,正面有持卡人相片及个人资料,背面有持卡人护照号码和允其免签入境的APEC经济体名称。持卡的外国人凭旅行卡(背面允其入境的APEC经济体名称栏内有"CHN"字样)和本人有效护照可在旅行卡有效期内在中国境内临时住宿,入境日期以护照上的入境验讫章的日期为准,签证有效期为入境日期加上60天后的日期,签证种类为免签。目前,暂不 给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居民签发此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