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提示:“微信”、“米聊”等新型手机软件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新动向
发布时间:2012-12-04 19:12:35   发布人:

 近期,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米聊”等即时通讯工具搭识被害人,进而实施盗窃、诈骗甚至强奸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新动向。我国“微信”、“米聊”等用户已逾5000万。随着此类用户的不断增多,利用该类软件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也可能趋于突出,需引起重视。

  一、案件特点

  (一)作案人员利用“微信”、“米聊”等即时通讯工具搭讪被害人。作案人员利用软件特有的“查看附近人”、“摇一摇”等功能,搜索附近同样开通此类功能的女性搭讪,通过手机聊天逐渐骗取被害人的好感和信任,进而将被害人约至指定地点见面,伺机实施盗窃、诈骗及强奸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均为年轻男性针对年轻、文化水平较高的单身女性作案。从本市接报的9起案件看,作案人员均为年轻男性单独作案,而被害人则均为20岁至29岁的年轻女性,文化水平普遍较高,有大学生、公司白领、教师等。

  (三)使用非实名手机并用虚假信息注册,侦查破案难度较大。作案人员均使用非实名注册手机,并填写虚假身份信息注册“微信”、“米聊”等软件账户,给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工作带来较大难度。

  二、工作建议

  (一)提醒群众特别是年轻女性提高防范意识。

  (二)积极协调电信管理部门加强对手机“实名制”登记管理的检查监督力度,有效防范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逃避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