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机关召开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会
发布时间:2012-11-30 19:07:11   发布人:

11月20日上午,公安厅机关召开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会。公安厅在家的厅党委委员出席会议,厅机关党员干部及全体民警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乐祥主持。

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范军首先宣读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传达提纲》。11月8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审查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选举十八届中央委员会;选举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大会的成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审议和通过了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二是审议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三是审查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四是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十八大对党和国家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大会的内容非常丰富,也非常重要,其精神主要体现在胡锦涛同志的报告和党章修正案中。十八大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纲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行动指南;修改后的党章与时俱进,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泽玉宣读了《关于全区公安机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全区公安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要时刻牢记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于为民和创新的论断、阐述,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对维稳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与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张春贤书记在党的十八大新疆代表团总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新疆公安队伍提出的“忠诚于党、服务人民、提升能力、警惕于心”要求,孟建柱部长对全国公安机关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重要指示以及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熊选国书记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全委会上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讲话精神,切实找准贯彻落实的结合点、着力点,不断推动公安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进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要周密安排,全面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走在全区政法系统的前列。同时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到积极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维护稳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提升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依法治国、规范执法,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当前公安队伍建设新要求,公安机关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上来。要突出十八大精神的引领作用,抓好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同学习党章(修正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结合,抓好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同加强政治建警、践行新疆公安精神及全区正在开展的公安机关做党的“刀把子”主题教育活动的结合,抓好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与扎实完成好今年的工作、谋划好明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结合,确保学习工作两促进、两提高。

王乐祥副厅长就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强调指出:厅机关各部门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迅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和理解;要按照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要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和本部门工作的特点,找准改进公安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全面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要通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使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为全区社会大局稳定、为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