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如何防范车辆自燃 新疆消防为您支招
发布时间:2014-07-21 11:23:09   发布人:

        夏季天气炎热,正是汽车自燃的高发期。此外,车辆内部零件的老化、发动机汽油滤清器故障、线路故障、电源线路老化,或者汽车长途超负荷装载都可能导致汽车自燃起火。据统计,每年5月至9月汽车自燃事故最为集中,而且七成以上发生在行驶途中。那么如何避免汽车自燃呢?新疆消防为您支招。

        1、定时检查车辆,尤其是超过4年的车,应当相对频繁的定期检查线路状况,养成习惯。

        2、避免不合理改装线路。如果不是必要的情况下应当尽量避免对于车辆线路方面的改装,即便对此确实有需求,也应当选择正规产品或者选择有资质的改装店进行改装工作,避免留下安全隐患。

         3、车内不放危险品。在盛夏时节,车厢内温度可达60℃~70℃,日常生活中的打火机,香水,空气清新剂等物品如果放在车内,经过长时间的暴晒下,极容易引爆,从而发生汽车自燃。因此,为了您的爱车,夏季在锁车之前应检查车厢内,不要留下这些危险物品。

         4、避免长时间驾驶。夏季,汽车若长时间行驶在高温下时,应该在中途多作休息,不要让车子长途暴晒。建议增加休息次数,以缓解驾驶员的疲劳感,同时也让发动机“歇”一会。

         5、注意停车地点。有些自燃事故是由于停车位置不当,导致周围物件起火而引起的。因此,夏季气温炎热,停车时应当注意车底是否有易燃物,比如干草、纸堆等。由于行车后车底三元催化器温度较高,一般温度都在300℃至400℃,到了夏季温度可能更高,甚至可能将整个装置烧红。一旦此时车底有易燃物,将很容易被三元催化装置点燃,从而导致车辆自燃。

         6、按规定在车上配备灭火器,并且记住要定期更换。灭火器不要成为可有可无的摆设,要熟悉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以免发生意外时束手无策。

        新疆消防提醒广大车主:要想避免汽车自燃,最好的办法就是定期检查和保养车辆,防患于未然。

        根据相关规定,乘公交禁止携带以下危险品:

        一是汽油、柴油、煤油、酒精等常见易燃品。

        二是双氧水、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松香、油漆、溶剂油、煤气罐、氧气瓶、丁烷气体等爆炸、易燃、自燃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

        三是一些容易被人们所忽视的日常用品,主要包括高度酒、打火机、发胶、气雾杀虫剂、啫喱水、指甲油、染发剂、香水等,也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范畴。

        四是其他外包装上标有“危险品”标志的物品,也严禁携带上车。

        同时,新疆消防还要提醒广大市民,一旦遭遇公交车危险事件,最重要的是不要慌乱,不要互相推挤,要有秩序地紧急从门或者窗口疏散。日常在乘坐公交车辆时要养成好习惯,上车后首先确认安全锤和灭火器的安装位置,一旦发生意外,可用安全锤的锤尖用力敲打玻璃四角,击碎侧窗玻璃逃生。如果找不到安全锤,也可借助灭火器或任何锋利的物件砸窗逃生。此外,如果衣服被烧着了,要迅速脱下衣服。如果来不及脱下,可以就地打滚将火滚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