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厅新闻通气会】新疆59项治安类户籍业务网上办理28万余笔
发布时间:2023-05-11 19:22:54   发布人:警令部

       4月6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安厅警令部和治安总队有关负责同志,分别通报“新疆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整体推进应用情况,59项治安类户籍业务网上办理情况。

      户籍管理服务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户籍服务好不好、便捷不便捷,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切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自治区公安厅研发上线“新疆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实现59项常用户籍业务全程网办、掌上可办,业务范围涵盖了“出生登记、户口迁移、信息变更更正、户口注销等”方方面面。今年以来,全区办结网上申报业务28万余笔,为各族群众节约了宝贵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

     32项户口迁移业务。为解决群众跨省往返的难题,新疆开通了所有跨省迁移类业务“跨省通办”,各族群众可以按照自身情况,选择“工作调动户口迁入、夫妻投靠户口迁入、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入、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自有合法稳定住所迁入、租赁合法稳定住所迁入、合法稳定就业迁入、投资迁入、持电子居住证迁入、持《户口迁移证》落户”的其中一项提交申请,每一项都可以自行选择“跨省通办”,或者“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对于“跨省通办”,新疆公安机关将积极联系原籍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最多19个工作日后,直接办理好新疆户籍的户口簿,免去了跨省往返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公安机关将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可以回原籍地办理接下来的手续。原籍地公安机关尚未开通“跨省通办”业务,新疆公安机关将通过电话为群众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对于新疆户籍群众迁往疆外,已经办理好《准予迁入证明》的,也可以网上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证》。

      对于疆内户口迁移,施行“一站式办结”,只需要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不再需要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公安机关将直接把新的户口本交到群众手中。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系统数据正在对接中,兵团户籍群众目前暂时不能办理疆内迁移业务。

      对于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新生可申请将户口迁往录取院校的学生集体户;毕业生离校时可申请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疆内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疆内就业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就业地。

      6项户口登记业务和5户口注销业务。主要包括出生登记、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转业安置落户、收养登记、国外和港澳台回国定居恢复户口、加入中国国籍落户,以及死亡注销户口、宣告死亡注销户口、定居国(境)外注销户口、取得外国国籍注销户口、重复(虚假)户口注销,都可在网上提交相关资料办理。

     12项户口登记信息变更更正。符合变更条件的,可以申请变更,登记有误的,也可以申请更正。具体的项目依次是:公民身份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以及出生地、籍贯、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状况、服务处所、户主。

     此外,“新疆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还上线4项其他户口服务业务,包括开具户籍类证明(新疆户籍和疆外户籍跨省通办)、户口簿换补领,特别是对于家中有新生儿需要取名的,可以先在小程序内在线查询疆内有多少重名的人。

      群众可在微信小程序中直接搜索“新疆公安微警务”,或搜索关注自治区公安厅微信公众号“平安天山”,点击“发消息”或“服务”,选择“微警务”进入后,选择相应的办理模块,按需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