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1 12:23:48   发布人:治安

 

                   新公办规﹝20221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地、州、市公安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已经公安厅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执行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202281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