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2-13 12:31:00   发布人:政治部宣传处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0日至6月12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8月7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公安厅党委提高政治站位,承担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梳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建立4个方面32个具体问题的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19年12月,32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修订《公安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从组织领导、学习方式等方面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至少2次集中学习,注重精选篇目,做到形式丰富、效果突出。坚持每季度不少于1次集中研讨,结合实际工作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思用贯,知信行合一。

2.针对集体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将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经济责任审计重要内容,定期对“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督查审计。整改以来,对厅机关建设项目进行付款审核,通过率86%。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厅党委会议议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议题申报,提高议事决策效率。

3.针对个别单位保密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加强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强化保密措施,筑牢保密防线。全厅开展保密安全大检查,各部门按规定对涉密文件和载体进行自查,加强涉密安全防范。厅保密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4轮保密教育培训,对厅机关各部门综合业务负责领导进行定密工作培训,对7名离岗离职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4.针对助推脱贫攻坚用力还不足的问题

调整厅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责任分工,厅党委班子成员多次前往莎车县艾力西湖镇包联扶贫责任村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成立公安厅驻莎车县脱贫攻坚前方指导组,积极与镇党委政府对接,将公安厅定点扶贫资金转移拨付给六村,督促实施渔业养殖、农机合作社等扶贫项目。对十五村建设的棚圈、青储窖等设施,督促村“两委”尽快用于发展畜牧养殖。加强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实的问题

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半年厅党委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报告。班子成员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把征求意见关,厅机关各党组织向厅党委班子提出意见建议15条、对班子成员提出意见建议54条。严格落实“四个必谈”,严把厅党委民主生活会质量关,敢于动真碰硬,敢于触及核心问题。印发《公安厅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针对27个具体问题制定39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目前已完成整改。

2.针对监督执纪宽松软的问题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大违纪问题线索查办力度,巡视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共立案审查调查3件1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诫勉谈话4人,批评教育1人。4个部门向厅党委作书面检查,约谈部门主要领导2人,对部门主要领导谈话提醒2人,通报单位(部门)23个,通报、约谈、批评教育、作出检查的120余人。对厅机关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抓好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3.针对作风建设有缺失的问题

厅党委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专项排查,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会议,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班子成员逐一反思剖析、排查纠正。厅机关开展教育提醒、组织监督检查,深挖细查“四风”及隐形变异问题。加大公务接待审计监督力度,对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立案审查调查,给予2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诫勉谈话。印发《关于落实厅党委巡视整改措施要求 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各部门紧盯“十种表现”,逐条对照自查,抓好整改落实。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针对抓党建促业务的意识树得不够牢的问题

厅党委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讲话集中进行再学习、再领会,专题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厅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办法》《2019年度厅机关各部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落实厅机关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警政治责任。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活动,着力加强基层党支部党建阵地规范化建设。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督促领导干部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相关规定,对2019年公安厅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处理情况进行通报,责令3人作出深刻检查,所在部门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召开处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通报会,抓好抽查核实结果运用。

3.针对干部出国(境)审批把关不够严的问题

印发《自治区公安厅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关于加强公安厅事业编制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组织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培训,强化组织纪律,完善审批管理。

四、落实上次巡视整改情况方面

1.针对整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厅党委切实担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对上次巡视反馈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问题,重新制定整改措施,印发《公安厅党委落实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全厅各级党组织对照方案全面梳理上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落实整改要求,全面整改完毕。

2.针对监督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厅党委组织力量对各部门巡视整改完成情况进行3轮督导检查,通报巡视整改督导检查和巡视整改问责情况,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执行到位。强化成果运用,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厅机关纪委对巡视移交的问题和线索分类处置,优先办理。

3.针对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修订《公安厅党委成员调研工作规范》,明确厅党委成员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45天,建立调研通报机制。完善公安厅秘书科和领导驾驶员管理制度,开展常态化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对领导身边人员的监督管理。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成效只是初步的。下一步,公安厅党委将以落实巡视整改为契机,努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始终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与各项反恐维稳工作任务紧密联系起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巡视整改结果运用,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991-12389;邮政信箱:乌鲁木齐市黄河路5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邮政编码:8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