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实行旅馆业 特种行业许可告知承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4 15:52:47   发布人:治安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各州、市、地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疆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新政发[2018]81号)和公安部《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民6项措施》(公治〔2018〕570号)工作部署,公安机关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实行告知承诺,公安厅专门制作了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制“操作规则”(详见附件,包括《办事指南》《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核发监管流程》《申请人的承诺》,请各地迅速传达至基层单位和公安派出所,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刘松林,联系方式:0991-5586124。

 

附件: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操作规则.do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治安管理总队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