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机关举行2014年“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4-05-15 19:30:15   发布人:

2014515,全国公安机关第五个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在全疆全面展开,全疆各州、市、地、县(区)同步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活动。全区出动警力1000余人次,设置宣传点6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其中维文宣传资料5万余份)。

自治区公安厅、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联合中国银联新疆分公司在乌鲁木齐市中泉广场设立主宣传点,自治区金融办、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银监局、新疆证监局、新疆保监局等单位派员参加了宣传活动,现场布设宣传展板20张、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宣传品2000余份,接受现场群众咨询近百人次。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高新区(新市区)、水磨沟区、米东区、开发区(头屯河区)也分别设立宣传点开展宣传活动。

活动中,各地公安机关以保障民生和维护人民群众、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导向,重点围绕传销、非法集资、假币、信用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经济犯罪,通过典型案例与实物展示相结合,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成果,揭露经济犯罪手法和社会危害性,并会同有关部门传授防范知识,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识假防骗能力,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坚决同经济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近年来,全区公安机关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公安部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严密防范各类经济犯罪活动,为维护我区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13年,新疆公安机关共立经济犯罪案件1932起,破案1503, 抓获犯罪嫌疑人1303, 挽回经济损失近6亿元,严厉打击了经济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今年以来,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又陆续组织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工作、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旨在以强有力的打击行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护航改革,保障民生。20141月至4月,全区公安机关已立经济犯罪案件733起,破案53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6名,挽回经济损失9254万余元。

    2010年以来,公安部决定将每年的515做为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打击防范经济犯罪  护航改革  保障民生”。旨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对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责任意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的积极性,为我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