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召集2017年第四次中心组学习
发布时间:2017-03-30 18:31:36   发布人:

3月27日上午,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召集2017年第四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杨光秋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领会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党委关于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

杨光秋副厅长要求,各警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好文件精神,始终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

在家的厅党委成员、厅级侦查员、厅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