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今年5月1日再次下放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旅游护照的管理权限
发布时间:2014-04-30 19:03:21   发布人:

2013年5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下放乌鲁木齐市等10个地州的旅游护照管理权限后,今年5月1日再次下放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旅游护照管理权限。户籍在上述两地的申请人二次申请旅游护照时可直接在当地申请领取。

所有旅游护照二次申请时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