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类驾驶人实习期满 别忘去考试
发布时间:2014-04-24 12:06:18   发布人: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特别是对于新取得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驾驶证的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车管所也会在驾驶人实习期满7个工作日内,对AB类驾驶人进行告知,通知他们前来参加学习、考试。尽管如此,仍然有部分AB类驾驶人因为种种原因未能按时来参加学习考试。

那么,AB类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期满后不来参加学习、考试,会有什么影响?车管所警官提醒,持实习期驾驶证的驾驶人必须遵守实习期管理规定,不能单独驾驶机动车上高速,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等。在交通违法记分方面,虽然驾驶人实习期已满,但因为驾驶证仍然属于实习期,如果驾驶证被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话,其实习期限将会延长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