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召开“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6-10-24 17:57:15   发布人: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按自治区党委统一安排部署,10月20日,公安厅召开全厅民警大会,就本厅“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朱昌杰出席会议并做了动员讲话。

朱昌杰副主席在讲话中说,陈全国书记在自治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正是加强民族团结,打牢稳定基础的重要举措。朱昌杰副主席就公安厅机关“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深入领会,充分认识“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大意义。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贯彻落实总目标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的有力抓手;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转变干部作风的现实需要。

二要全员参与,用好载体,准确把握“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工作要求。一是要结对子。厅机关各部门民警、事业编干部,每人要与厅机关“访惠聚”工作组所在村结对联系一户基层群众。汉族同志联系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同志联系汉族或少数民族群众。重点联系贫困家庭、“四老”人员、流动人口及文化程度不高等特殊群体。实现民警、职工结对认亲全覆盖。二是要勤走访。坚持每两个月与结对认亲户开展一次见面交流活动。从日常生活具体事情做起,增进感情,深入细致地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三是要互相学。鼓励各族民警、职工互学语言,了解风俗,求同存异,包容多样。四要多活动。厅机关各部门内部要每月组织本单位全体民警开展一次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活动。促进各族干部群众加深友谊,增进感情。五是要真帮扶。把结对亲戚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他们最希望办、最迫切办、眼下能够办好的实际问题。六是要重激励。对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厅党委要隆重热烈、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树立人人为民族团结作贡献的好导向。同时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找各种借口推诿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问责追责。

三要加强领导、深入落实,确保“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为此要强化领导,以身作则;强化机制,长期坚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强化督导,狠抓落实。

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泽玉宣布了《公安厅机关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特警总队、网安总队、警务保障部三个单位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壮为,厅党委委员、新疆警察学院党委书记杨志明出席会议。会议由陈壮为副厅长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