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副主席朱昌杰出席消防总队党委一届三次(扩大)会并讲话
发布时间:2014-02-27 13:40:06   发布人:

2月25日,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党委召开一届三次(扩大)会。会议对2013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4年度消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朱昌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3年,全区消防部门持续开展了建筑消防设施“三化”暨四个能力建设、“除火患、保平安”、大排查大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共检查单位14万余个,督促整改隐患17万余处,查处消防产品违法案件1799起;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17901起,出动官兵184691人次,出动消防车37332辆次,共救助被困人员3318人次,疏散人员14740人次,抢救保护财产价值11.7亿元。2013年消防总队荣获全国消防部队搜救犬比武竞赛团体第三名、信息化建设考核全国消防部队第二名的好成绩;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表彰为“2013年度自治区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会议确定了2014年消防工作要点,主要包括以下13项内容:完善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加强消防法规体系建设、提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工作、狠抓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派出所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消防宣传培训、加强灭火救援能力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深化消防科技强警工作、加强后勤保障能力建设、强化部队管理教育、切实改进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朱昌杰副主席在讲话中指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管理社会化,充分发挥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引导和规范各单位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管理机制,推动落实党委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岗位人员“四级责任”,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机制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加快构建智能化消防远程监控网络,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有效堵塞防范漏洞,最大限度地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健全经常性检查与适时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全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以及工业园区、棚户区、大型商圈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摸排检查,排查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要扎实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消防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制“三制”工作,完善和固化各项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消防执法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朱昌杰副主席强调,要着力提高应急救援能力,针对当前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石油化工等火灾救援难度大和地震、暴雪、山体滑坡等重大灾害应急救援要求高的特点,加强对特殊火灾扑救、特殊灾害事故处置的技战术研究和应急救援训练,进一步提高部队科学指挥、科学施救的能力和水平

会上,消防总队分别与15个地州市消防支队签订了2014年度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