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异地办理报废的车辆,回登记地后还需办理哪些手续?
发布时间:2013-12-12 18:24:05   发布人:

异地报废车辆可到登记地车管所申请办理《机动车注销证明》,需提交的资料有: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非本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书原件;单位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原件);2.异地解体厂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车管所经核查车辆已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后,为申请人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