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禁毒委员会督导检查新疆禁毒工作
发布时间:2015-12-28 10:52:18   发布人:

12月21-23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检察员刘雅清任组长的国家禁毒委督导检查组一行六人,在新疆督导检查禁毒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禁毒委主任、政法委书记熊选国要求认真做好迎检工作,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督导检查组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听取了自治区禁毒委员会工作汇报。自治区副主席、禁毒委副主任、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朱昌杰主持会议,自治区禁毒委委员、禁毒办主任、公安厅副厅长杨光秋做工作汇报,禁毒委39个成员单位、禁毒委委员和禁毒办负责同志参加汇报会。

检查组一行在杨光秋同志的陪同下,前往伊犁州和乌鲁木齐市检查禁毒工作。深入州、市、县、街道、社区、乡村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调研。

在自治区禁毒工作汇报中,杨光秋同志从自治区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我区禁毒工作基本情况、当前我区面临的毒情形势、当前禁毒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下一步工作重点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汇报。自治区高级人民检察院、司法厅、教育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和团委五个成员单位,结合本系统禁毒工作职责,作了发言。

刘雅清同志听取汇报后代表国家禁毒委和检查组作出重要讲话。她说,此次国家禁毒委赴新疆督导检查,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关于加强禁毒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六号文件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应对国内外复杂斗争形势,遏制境外毒品渗透内流、境内毒品在我国西北地区蔓延的一项及时之举。新疆禁毒工作在当前反恐维稳形势极其严峻的情况下,始终没有任何放松,领导高度重视,组织部署有序,措施细致务实,贯彻落实到位,上下齐心协力,全社会广泛动员参与,取得了明显成效。相信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新疆禁毒工作必将取得更大的进步、创造更大的成绩。同时对进一步做好新疆禁毒工作提出五点意见: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讲话精神和中央六号文件,牢牢把握当前我国加强禁毒工作的有利机遇,全力推动新疆禁毒工作可持续发展。二是要清醒认识当前新疆形势,坚决落实中央禁毒决策部署。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禁毒委及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十三五”规划建议,根据中央治疆总体战略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从毒情实际出发,坚决贯彻中央各项禁毒决策部署。三是加要强毒品预防教育和戒毒康复工作。要贯彻实施“6·27”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要从青少年的教育抓起的指示精神,完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要大力实施“8·31”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程,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激化点。四是要积极创新缉毒执法工作机制。要积极配合打击制毒犯罪“4·14专案”工作;要充分借鉴“5·14”毒源截流工作机制,加强对西北方向毒品入境的防范堵截能力;要切实抓好新疆籍人员外流贩毒的整治;要重视日益凸显的网络涉毒犯罪问题。五是要努力提升全疆禁毒基础工作水平。应该抓住当前有利历史机遇,打牢基层基础,提供有力保障。

朱昌杰同志进行了会议总结,他指出,检查组冒着严寒来到新疆后深入基层,去一线指导禁毒工作,基层的同志们受到很大的鼓舞和激励,相应的情况也给我们做了及时反馈,我们十分感谢。并就贯彻落实督导检查组的指导要求进行部署,他要求:一要搞好汇报、传达。中央首次督导检查我区的禁毒工作,是国家禁毒委认真考虑了我区的反恐维稳形势和禁毒工作需要做出的决定,充分体现了对我区禁毒工作的高度重视。自治区禁毒办要立即将督导检查的情况向党委、政府进行详细汇报,将督导检查组提出的五点要求向全区各级禁毒部门认真传达。各成员单位要立即向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做好汇报和传达。二要抓好落实。各地、各部门要以这次国家禁毒委督导检查为契机和起点,按照中央、自治区的部署要求和督导检查组的指导要求,认真查找不足,对照整改,做到目标、责任、时限明确,努力推动我区禁毒工作再上新台阶。三要做好整改情况的汇报。自治区禁毒办和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各地、各部门落实督导检查组指导要求的情况进行收集汇总,抓紧向督导检查组和国家禁毒办汇报整改情况,做到件件有落实,步步有反馈,我们要以此为动力,全面加强禁毒工作,争取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