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是否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发布时间:2015-12-04 11:31:28   发布人:

根据公安部令第123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